法院當庭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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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當庭協議離婚
在法院怎麼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符合了協議離婚的條件,而回户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交通費用和時間成本較高的話,不如通過訴訟方式調解離婚,比如在上海或者深圳,大多數基層人民法院都設有速裁庭、簡易法庭或稱便民法庭,對此這類案件若文書齊全、操作得當,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訴訟費最低只為50元。


實踐中,我國人員流動情況非常突出,男女雙方可能均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也是普遍現象,比如,男女雙方户口分別在山東和河南,但人卻分別在上海或深圳工作,一般來説,雙方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只能回山東和河南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而其實協議離婚不僅僅是在民政局辦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辦理。


法院出具的不是離婚證,而是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一經簽訂即產生同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而且從某種程度上説,民事調解書的效力要較離婚證更高,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內容,對方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在法院調解離婚是現代都市男女,尤其是户口不在就業地的男女的較好的選擇。


不管是在財產分割、債務承擔還是子女撫養問題上面,當事人都是可以撇開法律規定進行約定的。而此時,就要注意對方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或者虛構夫妻共同債務的行為,這畢竟是與自身利益最相關的,因此也是需要重點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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