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故意殺人罪行為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1K
構成故意殺人罪行為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防衞過當的故意殺人。



    (二)、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三)、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四)、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五)、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六)、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七)、出於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的行為。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的治安秩序管理還是算比較穩定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不法行為的發生,比如説有些人持刀砍人,造成人員的傷亡,這個時候就需要刑法來進行規制,與此相關的刑事方面的罪名承擔,包括的是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