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貨款 - 經濟詐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欠貨款 經濟詐騙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欠貨款多久可以算詐騙


拖欠貨款只是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的類型,不會構成詐騙的。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因此,像小王這種情況,一般不算詐騙,屬於經濟糾紛

如果是用真實身份,真實的事由進行的活動,不算詐騙行為,應該屬於社會上常説的老賴,屬於債權債務糾紛,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但是,如果是用虛構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讓對方把貨送來有意不付款或者只是少量付款,那就不是欠貨款,而是非法佔有貨物,構成詐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