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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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再審程序
諮詢一下有關刑事附帶民事再審程序
你好,刑事附帶民事再審程序的原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以後,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訴期內向法院提出上訴,啟動二審程序。 二審是法定的審理程序,當事人提出上訴以後,一審法院的判決就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必須由二審法院審理後才能決定案件的結論。 再審是另外一個審理程序,是監督的程序。就是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但在法定上訴期內沒有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訴,而且法院也認為一審的判決可能存在問題,法院自己啟動的審判監督程序。這個申訴引起的再審,也可以在二審審結以後,當事人對二審的終審也不服,提出申訴並被法院採納的,法院主動啟動的審判監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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