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跑了怎樣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跑了怎樣解決
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跑了怎樣解決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保債權。

2、起訴時,應當有相關的借貸關係的證據,由法院進行立案受理,債務人下落不明的話,法院會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前來應訴。

3、如果有連帶責任擔保人,可以將其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是一般責任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4、申請產財保全,即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5、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行動建議:

1.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如果由於被告缺席,導致有利於被告的證據未能舉證和質證,那麼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後果。

2.如果被執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採取強手手段執行,比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甚至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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