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能坐幾年牢的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輕傷能坐幾年牢的法律規定
輕傷能坐幾年牢的法律規定
輕傷能判幾年的法律規定: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説,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着,國家權力的介入,意味着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但已經被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屬批捕在逃,已經是公訴案件,不能和解了。
三、如果投案自首或者和受害人協商,就經濟賠償達成協議,在審判過程中會考慮這個情節,給予從輕處理的,有時興許還會被判個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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