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主人憤怒殺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2W
私闖民宅主人憤怒殺人
被主人打傷私闖民宅那主人算是自衞嗎

自衞就要看實際的情況,如果在自衞過程中防衞過當的話就需要承擔責任。

1、如果是私闖民宅是為了尋釁滋事 ,被主人打傷,不構成傷害 過錯,將得不到賠償。

2、但是,主人也要有證據能證明自己是正當防衞,而且防衞不超過進攻的限度。否則,是要負防衞過當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20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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