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離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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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離婚流程
請問北京離婚起訴流程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或答辯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或户口簿)等。2、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的,授權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代理權限。3、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事實、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證人的姓名、單位、住所等。4、如果是涉外訴訟,當事人要提供其外國國籍的身份證明,外文起訴狀(答辯狀)應提供中文譯本,委託書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認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訴或答辯的,應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其他能證實其身份的證明。函寄給法院的起訴狀、答辯狀、委託書等,須經我國司法機關指定的香港律師或有關社團證明有效,證明文件必須是原件。6、居住國外的華僑本人起訴或答辯的,應出示我國駐外使領館發給的本人護照。函寄給法院的起訴狀、答辯狀、委託書等,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我國沒有駐該國使領館的,由當地華僑團體證明。 7、現役軍人離婚的,應有其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以上就是關於北京離婚起訴流程的相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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