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債務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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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債務如何執行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如何區分
一般來説,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在婚前形成的債務,為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其人承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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