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濟南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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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濟南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
2023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一、調整的範圍對象和時間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不含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崗位按工傷保險規定調整傷殘撫卹金的人員),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二、調整辦法(一)普遍調整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4.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調整的月增加額低於240元的,可再按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的3%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3%增加部分不足40元的按40元增加,但上述4項累計月增加額不得超過240元。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至4000元部分按6%、4001至5000元部分按照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二)高齡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資30元、50元、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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