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拆遷補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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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拆遷補償範圍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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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範圍大全是怎樣劃分的呢?

3、對於個體户的認定 (1)對於有證的個體户,審驗其領取的工商部門《營業執照》,即可認定。 (2)經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認定為個體户。 (3)對於未領取執照的個體户,具體認定時可以按照“三固定”原則,即:固定的場所、固定的人員、固定的時間,符合此條件的,認定為個體户。例如:早餐攤點羣或夜市攤點、個體運輸户、菜場內未領取個體執照的攤位、路邊修理攤等。 (4)對於未領取任何執照,在寫字樓裏從事經營活動的調查對象,如果規模較小,建議作為個體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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