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行業簡易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建築行業簡易勞動合同
建築行業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最好三年一簽,簽訂三年,就可以約定六個月試用期。 另對於維護團隊穩定有一定積極作用,當然團隊的穩定最終還是要以相對應得待遇予以支撐,畢竟工作首先是為了生存,如果待遇不好,合同籤再久,勞動者都會想着違約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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