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竄作案盜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7W
流竄作案盜竊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流竄作案、結夥作案、多次作案的區別


流竄作案、結夥作案、多次作案的區別主要就是概念不同

(一)流竄作案,指行為人在一段時間內先後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構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流竄犯罪分子:

1、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市、縣繼續作案的。

(二)結夥作案指兩人以上,作案是做違法的事。用在法律上專指故意的那種。故是“兩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違法行為

(三)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過作案事件的情況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

(1)“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適用不同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10 條的解釋“,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但在辦案實踐中,有許多作案次數為兩次或一次的也以“多次作案”為拘留延長理由,顯然是失當的。  關於“結夥作案”的含義,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10 條的規定,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2)“流竄作案”的適用存在泛化傾向,户籍地對延長拘留期限有較大影響。

刑事訴訟法》是一部很好地實行刑法而規定的輔助法律,刑事案件本身是比較複雜了案件,在解決刑事案件的時候要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其中就包括對於多次作案的練標準和處罰規定,確保説話者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