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姓名更改程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結婚證姓名更改程序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政離婚協議更改程序

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根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