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擔保方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財產保全擔保方式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財產保全的擔保

訴前財產保全的擔保形式有那些?
答:因被保全財產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保全方式。
現金、不動產、銀行保證函等是不是都可以?或者還有其他的形式?
答:都可以。還有如凍結、查封、扣押等。
擔保品或擔保金就一定要主債權的金額相等或相當嗎?
答:不一定的。如果現金擔保,可按被保全物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而不是全部。
問題是,我提供的擔保在法院解除掉財產保全,擔保品或擔保金能順利取回嗎?需要什麼程序?
答:可以向法院申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