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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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貸款
武漢第二套房貸款政策

(一)武漢第二套房商業貸款政策:


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二套房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10%。


(二)職工申請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中,登記其家庭僅有一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並與擬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積金貸款(且貸款金額不足60萬元)購買過一套住房,即公積金系統有貸款記錄並已結清貸款,且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登記僅有一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購買二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


由此可見,武漢二套房認定標準是根據房貸、房產證的登記,還有就是就算把房子過户到了自己子女的名下再買房也按照二套房計算的,所以只要實質上自己的家庭購買的房子就是第二套房的話,與其試圖通過一些違規操作的方法避免被認定為二套房,可能到時候產生的糾紛,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付出的代價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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