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簽訂幾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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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簽訂幾份
怎麼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裏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繫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為共有財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這裏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3、價款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裏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税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這裏主要説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6、解決爭議的方式這裏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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