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廣州獨生子女陪護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廣州獨生子女陪護假廣州獨生子女陪護假的規定如下: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週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獨生子女 廣州 勞動糾紛 陪護 勞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