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融資融券 股票 走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民事訴訟中,法官獨任審判員能否當庭作出駁回迴避的裁決能。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作出決定。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是否迴避決定作出之前,應當暫緝海光剿叱濟癸汐含摟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對複議的申請,應當在3日內作出複議決定,並通知複議申請人。 融資 股票 銀行糾紛 走勢 融券 金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