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離婚必須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8W
婚內財產離婚必須分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內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按婚姻法的規定依法分割,雙方無約定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各半平分,一方構成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出軌的話,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生活中出軌不少見,希望上面的介紹對大家有所幫助。一方如果在婚內出軌就是過錯方這樣,沒有過錯的一方就由權利請求多分財產並且要求賠償。具體金額可以根據雙方財產的數額而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