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被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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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被軟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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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我不去法院可以嗎?

  因欠債不還而被起訴了的,應該積極到法院應訴,並可以爭取和對方就還款金額、還款方式等進行協商處理,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額外損失。  如果經法院合法傳喚,債務人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判決生效後,如果仍不履行判決、償還債務的,則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法院可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你的財產,並可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會對你的工作和生活產生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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