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要户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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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要户籍證明
我去民政局打證明民政局不給我出未婚證明,因為我户口是已婚,
2;一、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應該先補辦結婚證,有法律規定;4、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1、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三、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3; 二、雙方自願結婚,女二十)、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具體包括 你算結婚的。對於94之前,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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