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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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理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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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地可以辦離婚手續嗎?需要什麼資料

你好。如果我們是協議離婚,依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攜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各自的一寸照兩張。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對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訴,對方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致,可以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應當向法院提供下列資料: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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