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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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
行政訴訟判決一審判決
維持判決 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 撤銷判決 1.主要證據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3.違反法定程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 限期履行判決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 變更判決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 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 1.起訴被告不作為理由不能成立;2.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者廢止;4.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撤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合法;5.其他應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不適宜適用前四種判決時) 確認判決 合法或者有效 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不適宜判決維持或者駁回訴訟請求 違法或者無效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但判決責令其履行法定職責已無實際意義;2.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不成立或者無效的;4.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5.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撤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補充性判決:不適宜適用撤銷判決、限期履行判決、變更判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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