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陽江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陽江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陽江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解決如下: 1、根據《婚姻法》的36條和37條規定的原則,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應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一般情況下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如果分娩一年後離婚,對於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4、哺乳期後的孩子,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户口問題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申報立户、分户、並户 1、一個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經濟獨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須另有住房可申請分户。 2、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申請分户書面報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住址; (4)房屋證明(《房地產權證》)或單位、居(村)委會證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當場予以辦理。並按規定交納《户口簿》工本費10元。 3、符合下列條件,可分户自立户口: (1)屬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產內,住宅有規範的門牌地址; (3)該住址未有他人立户; (4)除特殊情況外,具備夫妻關係的只得立為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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