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在外地違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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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在外地違章處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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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可以處理外地車在外地違章嗎

駕駛人交通違章可以在交通違法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違章。駕駛人下需要攜帶駕駛人身份證明、駕駛證、行駛證、交通違章處罰單、錢等材料到交通違法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違章。(原件或者複印件都是可以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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