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年齡降低

來源:法律科普站 5.5K
行政拘留年齡降低
我朋友被拘留了,諮詢下降低行政拘留年齡
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一條取消了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限制性規定,同時將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年齡範圍從之前的“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修改為“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教授告訴中國婦女報·中華女性網記者,如果這一修訂條款獲得通過,那麼最長可以達到20天拘留這一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將可以突破原有法律限制,適用於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簡稱“年幼少年”)。顯然,這一修改是對近年來由於低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得不到有效規制,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甚至是公眾強烈不滿的“積極”迴應。 姚建龍並不贊同該條款的修改。他認為,未成年人實施具有社會危害性行為最相關的法律,除了《刑法》之外即《治安管理處罰法》。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完善了違法責任年齡的規定,建立了與《刑法》刑事責任年齡制度相銜接的違法責任年齡制度,規定了未滿14週歲不承擔違法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相對負違法責任、已滿16週歲承擔違法責任但未滿18週歲的應當從輕或減輕違法責任。徵求意見稿取消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拘留決定不執行規定,相當於取消了相對負違法責任年齡階段,將打破與刑事責任年齡的銜接匹配關係,在立法技術上是重大倒退,在法理上也缺乏基本的依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