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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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離婚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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