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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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生育保險
寧波市生育津貼是怎樣的?謝謝幫助。
 寧波市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寧波市生育婦女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為: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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