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房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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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落户口
租售同權規定租房可以落户

“租售同權”能否落地,前提之一是租房能否落户,因為很多公共福利與户籍“捆綁”。近期多個城市提出“租房可落户”,既可以視為對“租售同權”的認可和踐行,也可以認為是對推進城鎮化相關精神的落實。過去很多年,我國很多城市落户政策中都設定了一個前提條件,即落户者要有“合法穩定住所”,但把租房排除之外。還有一些城市推出購房可落户的“藍印户口”,即户口變成樓市“促銷品”。即便在這一輪户籍制度改革中,之前一些城市積分落户政策中仍把購房作為落户條件之一。


“購房落户”與“租售同權”顯然背道而馳。多個城市最近提出或醖釀提出“租房可落户”,希望這能成為一種共識,期待更多城市加入“租房可落户”陣營。當“租房可落户”在很多城市照進現實,不僅讓户籍制度走向公平,也能讓“租售同權”更好更快落地。


以首推“租售同權”的深圳為例,多年以前就通過人才市場接納大學畢業生落户,幾年之前也推出“積分入户”,讓非户籍人員有了流動渠道,而去年又率先推出“公共集體户”,這些政策都不需要以房產為前提,即便是租房,也未必需要佔用房東的户籍,這種嘗試,無疑是務實的推進之策。租房可落户”多設有不低的門檻。比如,無錫為租房落户設置的門檻是: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也就是説,租房居民只有滿足了這一條件,才有可能與買房居民享受“同權”,可見實現“同權”並不容易。除設立年限條件外,有的城市還圍繞人才入户、積分入户等設置了各種門檻。這些門檻的存在,有其現實意義,既是為了讓居民長期穩定居住,也是為了便於城市管理,既是照顧為城市做出一定貢獻的人,也是為了選擇城市需要的人才;另外,也是防止户籍人口過快增長給城市帶來管理和服務壓力。


可以知曉:租售同權帶來的危害是孩子教育不能得到徹底解決,不能讀名校。還可能帶來房租的大幅上漲,造成外來打工者經濟上巨大的壓力,面臨租不起學區房的情況。所以説,凡事都需要分兩面去看,不能盲目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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