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如何承擔公司經營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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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如何承擔公司經營的虧損
股東如何承擔公司經營的虧損
股東在法律上不應承擔公司的虧損,但由於公司必須以税前利潤彌補虧損才能向股東分配紅利,導致減少分紅從而實質承擔公司的虧損。
公司虧損是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結果,是公司自身經營行為造成的,不是股東行為造成的,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經營虧損應該公司自己承擔。
但在實踐中,公司必須要彌補在先的虧損後才能向股東分紅,這樣以來股東雖然不直接承擔公司的虧損,但公司以税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方式導致股東實質承擔了公司的虧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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