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判決後的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2K
法院執行判決後的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金安法院判決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申請執行的期限應當是二年;開始執行,應當在6個月內;至於執行結束的期限,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 一、申請執行的期限《 民事訴 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 訴訟 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 分期履行 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以上是有關金安法院判決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