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50萬能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1W
職務侵佔罪50萬能判幾年
職務侵佔罪50萬能判幾年
【問題解析】
職務侵佔數額50萬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的,能夠依據下列不同景象在相應的起伏內斷定量刑起點:到達數額較大起點的,能夠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起伏內斷定量刑起點。到達數額巨大起點的,能夠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起伏內斷定量刑起點。
職務侵佔罪的追訴期為十五年。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依據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點擊快速獲取專業回答】
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諮詢,諮詢你的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