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打官司病歷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和醫院打官司,能要求醫院將病歷給我嗎?《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患者有權複印或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化驗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複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訴訟管轄 病歷 訴訟仲裁 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