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什麼時候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什麼時候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起訴離婚法院一審怎麼處理不離的問題
 一審判起訴離婚,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只要舉證證明具有上述法定情節之一的,就可以證明感情破裂,法院便會據此判決雙方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兜底條款。這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不僅僅存在於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這四種情況。另外還可能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結合具體案例由法官具體把握,這是法律賦予審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證明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須滿足二個要件,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於持續狀態。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希望能夠解決你起訴離婚法院一審怎麼處理不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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