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家出走男方離婚起訴書具體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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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家出走男方離婚起訴書具體如何寫
女方離家出走男方離婚起訴書具體如何寫
1、女方離家出走的,男方應這樣寫離婚起訴書:第一部分,應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要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則寫明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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