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死亡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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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死亡補償標準
養老保險死亡補償標準
社會養老保險人已死亡,個人賬户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户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户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卹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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