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女方待客南方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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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女方待客南方禮
結婚時女方收的禮錢應該給誰
結婚的份子錢時減去婚禮總支出,然後剩下的禮金,女方父母、男方父母、新人三方根據人數來分。但酒席誰收,嫁入男方之後,也就是涉及到兩邊的酒席錢,女方這邊的禮金自己收,以前一般都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但有的時候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這個時候要分情況來進行判斷的。 婚姻法第17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都是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4,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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