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款可否被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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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款可否被法院執行
人身損害賠償款可否被法院執行
人身損害賠償款可以被法院執行,法院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是:
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須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
2、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所必須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須的生活費用按照該標準確定。
3、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須的物品。
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為發表的著作。
5、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必需的輔助工具、療物品。
6、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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