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以分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負責人需要擔責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總公司以分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負責人需要擔責任嗎
總公司以分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負責人需要擔責任嗎
1、如果是個人貸款,跟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如果是公司貸遠貸款,那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因為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進行法律行為。
2、如果是公司的貸款,不管法定代表人換成誰的,公司都要承擔責任。跟原來的法定代表人沒一關係。銀行不會向個人追究責任嗎。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法律上規定負責人。他可以不用任何的受權代表公司進行法律行為。有沒有股東會的同意,都不會構成詐騙。因為公司章程的規定是公司內部管理行為,所以不能對抗法律。公司股東可以招開肥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力。
4、假設股東抽資出逃,別有股東只對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抽資出逃行為是犯罪行為,投東可以報警。如果“抽資出逃”行為導至公司破產,股東也只對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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