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法律最長羈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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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法律最長羈押期限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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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羈押期限

最長羈押期限,刑事拘留最長37天批捕,批捕之後案件還屬於偵查階段,逮捕後公安機關辦理期限一般為兩個月,案情複雜的可延長一個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可再延長兩個月,前述期限仍不能結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刑罰的可以再延長兩個月,因此羈押期限最長是七個月。

審查起訴階段最長六個半月,一審最長三個月,可能判處死刑或附帶民事訴訟的可延長3個月,期間檢察機關還可以補充偵查兩次,每次最多一個月,也就是説一審最長期限是20個月,才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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