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離婚過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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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離婚過户手續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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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離婚過户手續

離婚房產過户 手續如下:
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
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2、《離婚證》;
3、雙方《身份證》;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步驟: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按揭貸款已還清的:
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離婚房屋過户手續費:
税類:1、契税按產價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產價萬分之五。
費類:1、登記費80。00元;2、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3、工本費20。00元
對於離婚房產過户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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