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怎麼寫才合理有效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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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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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傢俱及家用電器。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繼承。
2、汽車由××繼承。
3、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