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假離婚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夫妻之間的假離婚協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之間怎樣協議離婚?

  協議是一種合同行為,當事人之間(包括夫妻,兄弟,或其它關係人)依法建立,體現了當事人直實意願,且不違反法律法規與社會公稱良俗而成就的協議都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間財產的處理,子女的撫養,夫妻間責任義務的分擔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到夫妻關係的解除與變更須按婚姻法的規定進行登記,用協議解除婚姻關係是無效協議。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