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起訴人家欠錢不還 - 有哪些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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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起訴人家欠錢不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怎麼起訴人家欠錢不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同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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