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的三個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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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的三個基本特徵
商業祕密的三個基本特徵是什麼

1、祕密性。


祕密性即“不為公眾所知悉”,這是商業祕密最核心的特徵,是商業祕密維繫其經濟價值和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商業祕密理所應當處於祕密狀態,以此來維護它的價值,如果其內容為公眾所知悉,其固有價值就有可能喪失殆盡,它也就不成其為“商業祕密”了。這一點與專利有根本區別。


專利是以公開技術來換取法律保護的壟斷使用權,而商業祕密的權利人是依靠其自身採取的保密措施來達到其對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壟斷控制權,以維持其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一旦商業祕密被他人非法公開,就再也不可能恢復到祕密狀態,從而使權利人失去抵制競爭對手的能力。因此,祕密性是商業祕密的本質特徵。任何商業祕密都首先必須具備祕密性。


2、價值性。


價值性即商業祕密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對商業祕密的價值性解釋為:“本規定所稱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可見商業祕密應當具有經濟價值,不具有經濟性的信息,不屬於商業祕密。商業祕密的經濟性也是保護商業祕密的根本原因。正是由於商業祕密能給人帶來經濟利益,才會出現商業祕密的侵佔和爭奪。


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背後,是經濟利益的驅動。權利人對商業祕密的維護,國家法律對商業祕密的保護,其重要目的也在於維護或謀求經濟上的利益。商業祕密的價值性不僅包含現實的價值,還包含潛在的價值。所以判斷商業祕密的實用性需用動態的、發展的眼光來分析,而不能僅侷限於當前是否已商用化,也不能以該企業的贏利或虧損來衡量。商業祕密的價值性不僅體現在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還體現在它的使用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競爭上的優勢。因此,商業祕密不僅包括成功的經驗,也包括失敗的教訓。


3、保密性。


保密性即權利人主動對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採取了合理的保護措施。這些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採用保密技術、運用適當的保密設施裝置以及採用其他合理的保護方法。有關保護措施應當是明確、明示的,並能夠具體確定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祕密的範圍、種類、保密期限、保密方法以及泄密責任。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解釋“合理保密措施”的判斷因素為:考慮(權利人)努力的程度、保持祕密信息的花費、信息的價值以及他人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該信息的難易程度。目前的司法實踐對這點的要求普遍比較寬鬆,只要權利人能舉出一點保密措施的證據一般都能認定為採取了保密措施。權利人是否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不僅是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能否成為商業祕密的條件,也是尋求法律保護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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