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税票到哪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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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税票到哪裏開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哪裏辦理
1、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按規定應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主要是為了便於加強管理,同時讓大家知道該房屋已經被租出去了。沒有登記備案,合同還是合法有效的,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 4、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件;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哪裏辦理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中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並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賃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賃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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