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佔有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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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佔有的構成要件
間接佔有的構成要件主要是什麼呢求解
(1)直接佔有 直接佔有指直接對物進行事實上的管領和控制。例如:質權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佔有為直接佔有。 (2)間接佔有 間接佔有指雖未直接佔有某物,但依據一定的法律關係而對於直接佔有人享有返還占有請求權,從而對該物間接管領和控制。 間接佔有的構成要件有三: ① 間接佔有的構成要件具有出租、借用、保管、質押等佔有媒介關係(需注意:只要具有成立佔有媒介關係的合意,即使佔有媒介關係無效、不成立,也不影響媒介關係的具備); ②對直接佔有人享有返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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