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聯合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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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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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型聯合經營合同範本到底是咋寫的?
合夥人:甲(姓名)合夥人:乙(姓名)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
),地址為(
)總投資為
元(大寫:
),甲出資
元(大寫:
),乙出資
元(大寫: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
%、乙佔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如企業經營中出現資短缺需甲乙雙方追加投資,如單方追加會降低另一方原有股份(以投入資金為準) 第六條 如企業出現虧損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撤資要求或經濟補償。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合夥人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合夥型聯合經營合同範本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