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變更孩子撫養權協議書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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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協議書怎麼寫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夫妻之間離婚了,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協議書怎麼寫的規定是甲方(男方):** 男 年月日生 漢族 户籍地: 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女 年月日生 漢族 户籍地: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撫養人**,男,現年*週歲,原由女方**撫養。
現雙方協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隨男方**生活,男方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其撫養權歸男方**。
二、乙方**不負擔孩子的任何撫養費用。
三、關於探視權的規定
1、女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次數:女方每個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後協助男方辦理孩子**的户口遷移手續。
五、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